咨询公司给认证机构虚开巨额发票双双被稽查罚款!

时间:2024-06-0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无锡帮知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开具给江苏证合认证有限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 8份,发票价税合计750000元,以上发票已被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为虚开。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税稽罚〔2023〕8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税稽罚〔2023〕8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罚款金额:6万元;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单位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处罚款600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无锡帮知咨询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短时间内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大额对外虚开发票,收取开票费,认定你企业于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具的95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金额7485187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7485187元)为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虚开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你企业2022年9-12月开具的95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金额7485187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7485187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行政处罚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4﹞4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4﹞4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8

罚款金额:10000元;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1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江苏证合认证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无锡帮知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开具给江苏证合认证有限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8份,发票价税合计750000元,以上发票已被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为虚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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