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认证监管按照这种检查方式处罚,九成认证机构将无一幸免!
时间:2026-06-17
2026年6月8日,广州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处罚决定书,某某中心(广东)有限公司因未对获证企业维修设备的安全隐患及相应控制措施进行审核,未对内审材料核实等被罚4.62万。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从事认证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一)当事人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4日对汕头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公司”)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获证企业永冠公司管理手册(A/1)内描述“经识别本公司的关键过程为维修”,但其维修作业指导书(YG-03-17)仅描述维修工作内容,当事人未对维修具体作业要求、维修服务质量要求以及维修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当事人对获证企业实施认证后出具的审核报告第7页显示“维修车间有喷漆房、轮砂机(原名“砂轮机”)等维修设备”,但获证企业的《不可接受风险清单》内,危险因素及现有控制措施并没有显示“喷漆房、氩弧焊机、砂轮机”等设备安全隐患及对其采取的控制措施,当事人未对获证企业维修设备的安全隐患及相应控制措施进行审核。
(二)当事人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对汕头市博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公司”)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认证审核活动中,当事人未对获证企业的农药使用等管理制度、作业规范、工作记录进行审核;
当事人对获证企业2024年4月6日内部审核检查表审核时,未发现获证企业没有对“园林绿化保洁服务”重要环境因素、服务场所实施审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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